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印章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02-27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现就公司各类印章使用管理有关问题强调如下:
一、资产经营公司及控股企业各类印章统一由资产经营公司综合部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将印章交由他人代管。
二、用印必须经资产公司领导批准,印章使用必须填报《鉴印审批单》。经批准携印章外出用印,用印完当日及时交回综合部。
四、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要坚持“非经批准不得用印”的原则,严格把关,必须按实际审定的份数盖章。
五、各类印章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原印章损坏,经批准后刻制新印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已经废止的印章。
六、各单位请于2017年3月1日下班前把印章交公司综合部,并办好移交手续。
资产经营公司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