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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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1-12-14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清剿火患”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实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力争达到各个场所检查率100%、消防设施完好率100%、火灾隐患整改率100%、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100%;实现各部门火灾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各部门自我管理层次大幅度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大幅度提升、职能部门管理水平和监管力度大幅度提升。有效预防一般火灾,全力遏制伤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范围。教室、实验室、公寓、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师生聚集场所,出租房,仓库,机房,幼儿园,外来务工人员宿舍,木工加工房,高层和地下建筑,扩建、改建(含内装修、用途变更,如:公寓楼下超市等用房)建设工程等。

(二)排查内容。部门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有效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违规动用明火情况;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情况;各场所的消防设施、电气防火、生活用火等消防安全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各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

(二)通过排查整治,全力消除校园火灾隐患。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师生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 (三懂:懂基本消防知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三会: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

四、工作阶段

1.12月8日——30日,各部门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含隐患情况、整改情况、未整改隐患的原因及整改计划、防范措施等)于12月30日前以电子格式发送到赵帅OA信箱,联系电话:88341906。

2.元旦后,学校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地检查工作,督查各部门自查、摸排的情况。

综合部

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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