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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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固定资产集中报废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2-02-21

各投资企业、经营实体:

为加强学校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以实现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固定资产报废须知》的有关规定,2012年上半年学校拟对陈旧或破损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统一报废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属学校资产进行清查,对到达年限(对照绍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破损严重,经修理无法使用,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2、申请报废应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审批表》(综合部领取)纸质稿一式三份,并经使用部门领导签字。

3、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发票、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增资单凭据的复印件及设备实物;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需提供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增资单凭据的复印件及设备实物。

4、以上材料于3月10号之前上交综合部(越中楼423),联系人:孙丹 88341926。

附件:绍兴市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xls

产业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

201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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