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蓝色彩钢房(棚)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详见公司办公群)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本单位彩钢房(棚)的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于本周五前上报给监控中心。
联系人:凌峰 联系电话:752207
公司监控中心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