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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产业管理处关于做好校办企业(经营实体)二〇一二年...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3-01-18

根据规范工作需要,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现将2012年度员工考核与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紧密结合公司中心工作,正确评价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校办企业(经营实体)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考核对象

产业管理处、校办企业(经营实体)所有职工(留职停薪及外借人员除外)。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为重点,结合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与态度、工作数量与质量、工作效率与成果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等级与比例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各单位普通员工优秀等级的比例为10%;各单位班组长(科员)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职位数的40%;资产经营公司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及下属企业、经营实体正、副职负责人优秀等级的比例控制在职位数的60%左右。

五、考核方式与步骤:

考核采用个人自我总结与组织评议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德能勤绩廉综合考核的方式。步骤如下:

1.资产经营公司领导班子考评:由职能部门和下属企业及经营实体正、副职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

2.公司职能部门正、副职负责人考评:产业管理处班子测评与投资企业评价相结合;

3.各投资企业(经营实体)正、副负责人考评:产业管理处班子测评与经营业绩考评(包括定量、定性考核)相结合;

4.其他员工(班组长)考评:由所在单位负责进行分类考评,各单位班子要做好本次考核的宣传组织工作,提倡人人参与民主评议,杜绝过去个别人提名的不公平做法。

5.考核等级确定。本次年度员工考评结果,将作为企业员工档案一部分进行归档。各单位自行考评的优秀员工名单实行备案制(上报产业处办公室);各单位正、副负责人的考评由办公室将考核材料提交产业处处务会议讨论确定考核等级,并由产业管理处统一发文表彰。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1)受到部门以上通报批评;

(2)全年累计事假五天、病假十天、旷工一天以上;

(3)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或未能完成工作任务;

(4)发生责任事故的;

(5)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班子人员。

六、考核评优上报时间:各校办企业、经营实体在1月24日前将员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报产业处办公室。

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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