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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〇一二年度校编员工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3-01-08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企业化运作的实际,决定对2012年度职工考核与评优分段进行,现将校编员工的考核与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紧密结合公司中心工作,正确评价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公司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校编员工(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留职停薪及外借人员除外)。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为重点,结合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与态度、工作数量与质量、工作效率与成果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办法

产业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职能部门、投资企业和经营实体正副职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优工作由产业处领导班子负责进行;餐饮服务中心校编员工考评由其所在部门自行负责,其他部门员工考评由办公室牵头召集进行。

五、考核等级与比例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学校考核与评优相关规定,校级优秀将在部门优秀基础上,由产业处处务会议推荐产生,本次考核与评优不与奖励直接挂钩。部门(企业)正副职负责人与一线员工之间评优比例为4:6。各部门优秀名额分配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1)受到部门以上通报批评;

(2)全年累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2次以上或事假五天、病假十天、旷工一天以上;

(3)发生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

(4)未完成年初下达目标任务的部门负责人。

六、考核评优上报时间:各独立考核部门的年度评优及考评结果于1月9日前上报公司办公室,员工年度个人考核表于1月15日前上交办公室。

产业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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