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 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3-07-08
各部门、投资企业、服务中心:
1.为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的落实,对校内服务单位或班组在学校暑假期间(7月14日—9月1日),在确保自身工作和参与好本部门(单位)其它工作的前提下,按实际工作要求安排好作息和休息时间,并请于7月12日前报资产经营公司办公室孟剑敏处。
2.校内物业服务托管后,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做好考勤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分级考核的要求,从7月份起对各部门(单位)班组长及以上人员按月上报考勤情况;为配合学校做好校编人员的考核工作,校编人员的考勤情况同时上报。各部门(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此项工作,并于次月5日前将经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的考勤表交资产经营公司任向阳处。
产业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