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校内各类气瓶、输送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专...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3-12-06
各相关企业(服务中心):
根据浙教电传【2013】508号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状,对涉及校内经营或服务需要在公共区域使用的气瓶、输送管道(天燃气、蒸气)、锅炉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专项检查,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管理。请各生产服务企业(中心)或业务管辖部门,邀请上述行业专业人士,对校内特种设施设备作一次全面安全排查,并将自查及排查结果于12月13日前上报公司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