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经营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现将2014年度员工考核与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资产经营公司及各投资企业、独立考核经营服务单位的所有员工(留职停薪、病休及外借人员除外),其中各单位的正副负责人、主管(科员、班组长)及全日制大学生员工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优工作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为重点,结合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与态度、工作数量与质量、工作效率与成果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等级与比例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按50%、主管(科员、班组长)按30%、全日制大学生员工按20%、其他员工按10%的比例标准评选。学校校级优秀和部门优秀将在公司优秀的事业编制人员中由公司办公会议按学校分配额度进行推荐(2014年度的优秀人员将于2015年度上报学校),宁缺不补。
四、考核方式与步骤:
考核采用个人自我总结与组织评议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德能勤绩廉综合考核的方式。步骤如下:
1.公司职能部门正、副职负责人的考评:由公司领导班子测评(占60%)与投资企业及独立考核经营服务单位负责人评价(占40%)相结合;
2.各投资企业(独立考核经营服务单位)正、副负责人的考评:由公司领导班子(占40%)、职能部门负责人(占30%)测评与经营业绩考评(包括定量、定性考核)(占30%)相结合;
3.主管(科员、班组长)的考评: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占30%)、所在单位正、副负责人(占40%)测评与所在单位主管(科员、班组长)互相测评(占30%)相结合;
4.全日制大学生员工的考评:由员工自评(占20%)和所在单位考核小组测评(占80%)相结合;
5.其他员工考评:由所在单位负责进行分类考评,各单位班子要做好本次考核的宣传组织工作,提倡人人参与、民主评议,杜绝个别人提名的不公平做法。
6.考核等级确定。本次员工年度考评结果,将作为企业员工档案一部分进行归档。各单位自行考评的优秀员工名单实行备案制(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其他管理人员及全日制大学生员工的考评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牵头,按上述考核方法将考核材料汇总后提交公司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考核等级,并由公司统一发文表彰优秀员工。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1)受到部门以上通报批评;
(2)全年累计事假五天、病假十天、旷工一天以上;
(3)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或未能完成工作任务;
(4)发生责任事故的;
(5)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班子人员。
五、考核评优上报时间:
各投资企业及独立考核经营服务单位在4月17日前将《员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2014年度员工考核表》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