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关于河东校区南侧区域合作开发项目公告
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经营公司
关于河东校区南侧区域合作开发项目公告
为积极挖掘和盘活资源,本公司拟对我校河东校区南侧靠近滨河路沿街区块进行开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邀请单位: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作事项:河东校区滨河路区域:
㈠十二亩左右的土地,
㈡可用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其中:河东食堂(2635.79㎡,有房产证)、原大学生活动中心(1000㎡)、培训楼(600㎡)、12#楼(1832.58㎡,有房产证)和原后勤员工宿舍(420㎡)组成。
㈢合作事项中所述房屋面积和土地仅作参考,具体以参与者(单位)实地勘察为准,但参与报价时不再因房屋和土地面积的差异而作调整,决定合作后也不得因房屋或土地面积存在差异而调整报价。
三、规划设想:按照具有与办学配套的功能进行规划,发挥一定的教育服务功能和商业文化价值。
㈠具有良好的会议接待和餐饮及住宿配套等服务功能(需具有60个标准间以上的客房及相应配套的大、中、小会议室);
㈡修缮与改造后的建筑和本区域风格相对协调;
㈢本区域内场外基础性设施改造与建设,由邀请单位根据确认合作者(单位)后的经营规划与经营方案负责出资建设;包括场外建筑物清理、场外主干水电管网、场外基础绿化和围墙等。其他的经营设备、设施及经营服务需要的装潢由经营者自行出资投入(相关设施投入、装潢和设备添置的资料须报邀请单位备案)。
四、合作期:十年。
五、参与者资格:
㈠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或企业净资产(近期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书)500万元以上;
㈡近三年无工商、税务、银行、招投标等部门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六、相关要求
㈠有意向参与的经营者须按照学校的配套功能要求和自己的经营设想提供比较详细的区域规划、改造装修和经营实施方案(包括总资金投入和各经营项目的投入资金分配说明);
㈡按规划内用地和确定的建筑实施为合作前提;
㈢经营者须自行负责清理现有区域内高压线及钢架;
㈣经营者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合作终止后归邀请方所有;若继续实行合作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优先;
㈤经营者在合作协议签约时须支付不少于合作报价5%的履约保证金;合作履行期间允许经营者引进其他合作伙伴与项目,但其经营面积不得超过总区域土地的30%,引进的项目不能超越规划内相关对经营范围要求。
七、合作方式:
公开宣传与邀请并用。
八、合作方确认:
根据参与方经营方案与商务与技术意愿相结合的综合评分方式进行,得分最高者为合作伙伴。其中商务意愿为60%。,技术意愿为40%。
㈠ 商务意愿
设最低合作意愿价,分别由土地、建筑物使用费组成。
1.年使用土地合作回报
2.年使用建筑物合作回报
㈡ 技术意愿
1.功能的配套性
通过原有设施的整合与配套建设,具备较强的对外交流、会务以及餐饮、住宿配套服务接待功能;
2.布局的合理性
提交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体现了邀请方的规划设想;经营项目的设置及配套设施的投入有详细说明和详实的数据支撑;
3.外景的美观性
本区域内布局、现有建筑物的外景设计装修,与现有校园环境和文化相融合。
4.经营者计划投入的资金额(提供分项资金投入预算明细表)。
九、优惠政策和付款方式:
㈠除12#楼在半年内交付外,区域内其它设施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移交。
㈡给予半年的装修改造期,半年后十天内支付双方确认的合作款项,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㈢第一年给予合作意愿款项的80%优惠,今后每年的使用费支付日期,均以第一次支付日的对应日之前。
十、报名时间:2016年2月 17日—2016年 2月29 日
十一、报名地点:河东校区原外语楼406室。
十二、提交方案的论证与事后沟通:详见报名时合作意向说明书
十三、其他说明:
㈠上述区域在合作经营期间若出现政府征用或学校整体规划需要,提前收回使用权时,邀请单位则按经营者规划设计方案内的实施情况经第三方评估后,室内基础性设施按十年长摊标准扣除已使用年限后进行回购(不含规划之外的所有投入);经营性配套设备按五年折旧标准扣除已使用年限后进行回购。若出现经营者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作的,则邀请单位不作任何补偿或回购。
㈡参与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因经营或组织其他活动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均由经营者自行办理(邀请单位配合),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㈢另对参与本次合作意愿方案提供单位或经营者,将视经营方案、合作思路和规划效果图制作的详实情况,给予不超过1万元不等费用补贴。
咨询电话:88341901 88341988
201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