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10-15
全体员工:
根据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的通知,学校于近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学习活动,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10月15日—10月17日:公司党支部转发学习材料至职工、党员QQ群,同时上传公司网页,组织全体员工自学。
二、10月19—10月21日:要求每位员工根据自身实际,从不同视角、不同维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以电子文档形式交于黄少青处。
三、10月22日—10月24日:以支部下属两个党小组为单位,由公司两位主要负责人以微党课的形式组织学习研讨。
四、10月30日前:由党支部负责将组织学习情况(包括组织时间、地点、参加对象、参与人数、活动形式等)、撰写学习体会(直属单位2篇)和系列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名称、活动内容、参加对象、参与人数、展示平台等)反馈到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doc
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通知.pdf
资产经营公司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