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转】关于做好第22号台风(海马)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6-10-21
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第22号台风(海马)防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海马”防御工作,现就我校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22号台风(海马)将于21日登陆广东,之后转向北上。受“海马”减弱后的低压东移和冷空气的共同影响,22日后期到23日我省有一次明显的降水过程,雨量中到大,其中浙北和浙西地区部分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国家防总19日召开了视频会议,对“海马”防御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进行了部署。省防指领导对防台风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全力做好防范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和省防指领导要求,切实做好“海马”防御工作。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本次台风的防御工作,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防台领导,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二、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对各类设施认真细致地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要高度重视危险点的排查、隐患点的化解,切实把各项防台抗台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检查学校的教室、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学生公寓,附属用房、大型宣传牌、LED大屏幕、户外设施等是否存在隐患,关好门窗,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防护、加固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后勤部门要检查配电房等重点部位,检查楼梯间等低洼地段是否存有贵重物品,防止台风、暴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检查学校排水管网是否畅通,排涝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应急物资是否储备充足,防止学校发生大面积内涝;做好在校师生的服务工作,加强后勤保障准备。学校在建工地的要停止施工,固定好塔吊等施工设备,做好建筑材料的安全保护,确保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重大损失。
   三、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要多种渠道和平台提醒广大师生关注气象、交通信息,注意出行安全,尽量不要前往受台风影响区域活动。已在台风影响区域的要尽快离开,切实增强防台意识,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 台风影响期间,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第一时间处置防台救灾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确保联络畅通,严禁擅自离岗。 全校中层干部及相关人员24小时畅通通讯工具。如遇紧急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须严格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报告党办、校办。联系人:陈福喜,13867573307(663198)。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6-10-21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经营公司   |   邮件:sxwlhq@126.com   |   电话:0575-88341926
您是访问本站的第的第 位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