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转】关于做好第1号超强台风(尼伯特)防范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6-07-08

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布今年第1号超强台风(尼伯特)预警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就我校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据省防指消息,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75时中心位于温州东南方向880公里左右洋面上,中心风力17级,将于8日凌晨到上午登陆台湾,之后将穿过台湾海峡向福建沿海靠近并于9日早晨到上午登陆福建沿海(12-14级,台风级到强台风级)。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本次台风的防御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防台领导,相关人员要立即到岗,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对各类设施认真细致地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点的排查、隐患点的化解,切实把各项防台抗台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检查学校的教室、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学生公寓,附属用房、大型宣传牌、LED大屏幕、户外设施等是否存在隐患,关好门窗,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防护、加固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后勤部门要检查配电房等重点部位,检查楼梯间等低洼地段是否存有贵重物品,防止台风、暴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检查学校排水管网是否畅通,排涝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应急物资是否储备充足,防止学校发生大面积内涝,加强留校师生的后勤保障。学校在建工地的要停止施工,固定好塔吊等施工设备,做好建筑材料的安全保护,确保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重大损失。

 三、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要多种渠道和平台及时将台风信息告知每一位师生,及时向师生传递台风动向,宣传防台知识,提醒师生不要前往受台风影响区域旅游,已在台风影响区域的要尽快离开,切实增强防台意识,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台风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台风影响期间,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统筹协调,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坐镇指挥,第一时间处置防台救灾工作。实行校领导带班值班,做好巡查。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校部中层干部总值班电话88341515要始终保持畅通,在电话铃响15秒内必须接听电话。在本次台风应急响应结束之前严禁擅离职守。全校中层干部及相关人员24小时畅通通讯工具。各单位防范预警第1号超强台风(尼伯特)期间,如遇紧急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报告党办、校办,联系人:吕志伟13777319825619825);陈福喜13867573307663198)。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6-07-08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布今年第1号超强台风(尼伯特)预警的通知.pdf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经营公司   |   邮件:sxwlhq@126.com   |   电话:0575-88341926
您是访问本站的第的第 位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