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学校开展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1-08-29
各职能部门、经营服务实体、投资企业: 8月25日学校发出《关于开展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8月底起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并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排查内容以及具体的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学校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校园良好环境,现将该通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接到通知后,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对照学校明确的排查内容对本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边检查、边整改”,并于8月30日前将《安全专项行动自查登记表》上报至综合部赵帅处。 二、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及时化解。对排查出来的各种安全隐患,按照“发现一处、治理一处”、“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落实整改。对自身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稳定隐患,建立台帐,并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 三、排查治理结束后,各部门对本部门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做好各类台帐工作,以备检查。 附件:1.关于开展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doc 综合部 2011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