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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2010〕33号关于做好二〇一〇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1-01-14

各部门(中心):

为做好2010年度公司员工考核与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紧密结合集团公司中心工作,正确评价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集团公司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考核对象

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留职停薪及外借人员除外),其中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优工作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实施。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 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为重点,结合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与态度、工作数量与质量、工作效率与成果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等级与比例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各部门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本部门总人数(不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的1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考核方式与步骤:

考核采用个人自我总结与组织评议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德能勤绩综合考核的方式。步骤如下:

1.自我总结。事业编制员工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式二份),其他员工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后勤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表》。

2.内部评议。普通员工以部门(中心)为单位进行内部交流评议,个别人数较多的可以班组为单位在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导下,按实际人数的15%比例进行推荐,各部门(中心)可在班组提名基础上以不超过10%比例要求确定本部门优秀名单。要做好本次考核的宣传组织工作,提倡人人参与民主评议,杜绝过去个别人提名的不公平做法(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3.考核等级确定。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将考核结果及上报名单汇总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考核等级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1)工作场所与师生争吵,受到部门以上通报批评;

(2)全年累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2次以上或事假五天、病假十天、旷工一天以上;

(3)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或未能完成工作任务;

(4)对集团公司的声誉或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

六、“先进工作者”的评定:

各部门(中心)的评优工作与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员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确定为公司先进工作者,校级先进工作者(事业编制)从集团考核优秀者中产生。

七、考核评优上报时间:各部门(中心)在12月24日前将员工年度考核表和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并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

附件:1.2010年度集团公司优秀等级名额分配表

2.绍兴文理学院后勤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表

3.2010年度部门员工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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